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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本土感染者764例!今日起,这些药品禁止网售!

督督熊 成都市场监管 2024-04-15

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日常通报

11月30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38例。其中外省来(返)蓉感染者48例,本省外市来(返)蓉以及本地感染者716例。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20例。另有5例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其中本土2例,境外输入3例)。

新增本土感染者按报告地统计


天府新区

39例

东部新区

14例

高新区

53例

锦江区

47例

青羊区

44例

金牛区

47例

武侯区

43例

成华区

46例

龙泉驿区

86例

青白江区

18例

新都区

82例

温江区

15例

双流区

61例

郫都区

40例

新津区

7例

简阳市

13例

都江堰市

21例

彭州市

21例

邛崃市

6例

崇州市

13例

金堂县

37例

大邑县

3例

蒲江县

8例

其他区(市)县昨日无新增本土感染者。


截至2022年12月1日8时,

我市风险区:

高风险区

972个

低风险区

21个


点击下方卡片

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可查看风险区

↓↓↓

网络的不断发展

给大家提供了很多便利

足不出户就可以

享受美食、穿新衣新鞋

买药、学习

……

疫情期间,为了减少聚集和接触

很多市民会选择网购药品


本是为了方便大家买药

但也存在

销售网络禁售药品、处方审核不严

促销处方药等乱象

↓↓↓

医院开具处方药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网购却能一次买10盒;医院处方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网购却可以用几个月前的处方;有的网购平台还能随买随开方……

为规范药品网售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于今日起(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

平台责任履行

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等

作出明确规定

向下滑动查看


所以,咱在网上买药也不是

随便啥药都可以买到的

《办法》规定了网络禁售的药品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

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

这些药品禁止通过网络销售

一直以来

各平台的购药流程多为“先药后方”









消费者选定药品、下单付款→页面跳转至平台自建或合作的互联网医院→ 进行在线问诊开方或审核处方→ 审核通过后商家发货。







这不就是典型的

“患者‘自我诊断’,医生‘对药下症’”

为引导在线购药回归“先方后药”

《办法》从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入手

↓↓↓



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也就是说

患者无法根据页面信息自行选药

必须问诊开方后

才能获得更完整的信息

处方来源的真实可靠

是确保用药安全的重要前提

《办法》第9条规定

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


鉴于处方药的特殊性

《办法》还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

履行充分的风险告知义务

👇👇👇

在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

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

第三方平台必须当好“看门人”

平台企业要对照《办法》

自我审视、查缺补漏

尽快完善内部管理流程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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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健康成都官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人民日报、中国药闻

采编 | W

校对 | 浩

责编 |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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